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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是一個非常有創意的傢伙,他創造了豐富多彩的世界。有一天上帝突發奇想我為什麼不能創造一種更奇特的生物呢?它有老鷹的翅膀,老虎的爪子,魚的鱗,鹿的角(似乎就是麒麟嘛)它既是食肉動物,又是食草動物,什麼時候都餓不死;它跑得快,飛得高,還能游泳;它可以用爪子撕咬獵物,也可以靠樹葉過活。這個生物很快就被造出來了,但沒幾天就死了。

因為它體重太重,根本飛不起來。它捕捉獵物的時候,翅膀反而變成了累贅。他的牙齒可以撕咬獵物,但根本不能咀嚼樹葉;它可以吃點草,但是腸子還不消化素食,因為一般食草動物腸子都比較長,它的很短。由於身上有鱗,一跑起來體溫就上昇,卻無法出汗於是它就這樣死了。

老鷹的翅膀、老虎的爪子、魚的鱗都是很好的創意,可是你必須有理念它們長在什麼樣的身體上才能起到作用。所以說,創意不重要,理念才是最重要的,不管你是哪一種理念,你有老鷹的理念也能活得很好,你有長頸鹿的理念也能活得很好,但是沒有理念,你就會把老鷹的翅膀、老虎的爪子、魚的鱗都塞到一個遊戲裡去,創造出來的就是一個必死無疑的怪胎。

創意就像舊貨市場的貨物,每天都有無數新的舊貨出現,但絕大部分都不值錢。如果你有眼光(理念),則可能從無數舊貨中找到真正價值連城的古董,並且低價買下來。你期望把整個舊貨市場都買下來而發財,那是不可能的。為什麼說創意不值錢?因為不值錢的創意太多,當你無法證明你的創意值錢以前,別人只能以平均價格來評估。就好像隨便拿一個舊貨給你,你絕不會出幾十萬買下來一樣。

之所以有很多策劃的創意經常被否定,然後失去了創意成為只繪畫流程圖的工具,那是因為他們提出了太多把老鷹的翅膀安在老虎身上的建議,並且堅定地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,只會成功不會失敗的創意。被否定後他們沒有去想為什麼會被否定,而是想:大不了我就不提了,我有創意還不想告訴你們呢!這樣是不會有進步的。

這篇文章的論點的確有的道理所在,創意過頭若無內含或著理念,只會讓人覺得金玉其外,敗絮其中.以魔術來說,好的魔術表演不見得是最有創意,而是用最直接方式表達表演者給專眾的想法.但是不可否認創意是魔術的來源,能經得起的創意就是經典最能打動人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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